問題詳情

27.「函」之正文,若訂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應在下列何處敘明?
(A)主旨
(B)說明
(C)辦法
(D)擬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馬鈴薯頭】評論

(3) 「函」之正文,除按規定結構撰擬外,並請注意下列事項:甲、訂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請在「主旨」內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