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bourne】評論
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2項第1款規定,傳票,應記載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所或居所。
【魚仔想來想去】評論
容易與264混淆!§264 (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卷證併送制度)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snoopy75smb】評論
(起訴書)(職業)一起業一企業
【胡愛晏】評論
傳你不管你職業起訴了就要管你是什麼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