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the Wu】評論
1988年「國定課程」的教育目標是要提昇教育水準,確保學童在十六歲義務教育結束時,都能受到廣博、均衡的教育。
【hidingding】評論
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主要規定包括:1. 引進直接撥款公立學校(Grant-maintained school,GMS)。中小學可以擺脫各自地方政府的影響,直接得到中央政府的完全資助。2. 引進地方學校管理(Local Management of Schools,LMS)。法案允許所有學校脫離地方政府直接的財政控制,財政權交給校長3. 引進國家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NC)。4. 在學校引進「關鍵階段」(Key Stage,KS)。在每個關鍵階段必須達到規定的教育目標。5. 引進選擇要素(element of choice),父母可指定哪所學校是其首選目標。6. 引進成績名次表,發布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