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僱用未經訓練之人員操作或未經訓練而擅自操作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可處多少罰鍰?
(A)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B)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
(C)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
(D)新臺幣 2 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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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j】評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並得令其停止作業:一、依第十五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規定有告知義務,未依規定告知。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或第三十三條規定。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實施之檢查、偵測 或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四、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僱用未經訓練之人員操作或未經訓練而 擅自操作。資料來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法規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