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盡狂名十五年】評論
這題很簡單,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總統與副總統皆因故不能視事時,當然是由最具民意的眾議院議長代理。另外,美國總統繼任順序依序為:1.副總統 2.眾議院議長 3.參議院臨時議長 4.國務卿 ,由此也可見眾議院議長地位高於其他職位。別問我為何排第三的是參議院臨時議長而非參議院議長,因為參議院議長跟副總統是同一人。
【劉曉羽】評論
我覺得啦,可以是這樣的理解方式:總統副總統皆不能視事,因為他們皆是具有民意(經過選舉產生),所以,也應該是由一樣具有民意職位的人去代理。所以
【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評論
反正比看誰最具有民意基礎就對了 ~
【Ming Wang】評論
順位副總統兼參議院議長眾議院議長臨時參議院議長國務卿(可以理解成外交部長)財政部長國防部長司法部長內政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