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laster605(108】評論
請問權限和事權的意思一樣嗎? 因為地方制度法77條是說權限遇爭議由立法院解決而不是事權
【暄】評論
回樓上,我個人的看法是:1.地制法77條的事權是指「自治事項之權限」2.權限=管轄事務的權限3.中央-地方:找立法院 地方-地方:找上級主管機關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公民 行政法 法學大意2.42 行政院與高雄市政府之間事權如發生爭議時,應由下列那個機關來解決?(A)總統府(B)立法院院會衝衝衝vs邁邁 我還是只記得 王金平 主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