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鑑定人,如有不通曉國語者,由通譯傳譯之
(B)訴訟當事人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
(C)法院為審判時,有必要者,得使用方言
(D)證人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得命以文字陳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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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89281】評論

法院組織法第97條 法院為審判時,應用國★(...

snoopy75smb】評論

(A)鑑定人,如有不通曉國語者,由通譯傳譯之(O)(B)訴訟當事人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O)(C)法院為審判時,有必要者,得使用方言(X;應用國語,不得使用方言)(D)證人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得命以文字陳述(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