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被收購公司為一歌劇團,下列那一項目在企業收購時,收購公司不得將之列為可辨認無形資產?
(A)出版之 DVD
(B)編寫完成之歌劇
(C)合作無間的表演者
(D)國家戲劇院已邀請在收購日後連續兩個月的演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郭蕙瑄

【年級】

【評論內容】因為資產之辨認要符合1.可分離企業單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