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圖利罪之規定:1、公務員圖利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的圖利犯罪有三︰(1)必須是公務員(2)必須就特定事務有主管或監督責任(3)必須在執行職務上直接或間接圖利
【用戶】oceanovid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某乙就介紹甲去A照相館購買,但其實某乙已經照相館說好介紹一個客人即可獲得3000元,某甲購買金額為23000,但其實原價是20000,價差3000為以所得,即稱做"回扣"
【用戶】yabe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2001/10/12 已經修法嘍第 131 條 (公務員圖利罪)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考試題)下列關於刑法第 131 條公務員圖利罪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限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B)須明知違背法令 (C)含直接與間接圖利 (D)所圖者不限私人利益 限於私人不法利益An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