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對少年犯的處遇方式中,所謂「保護管束」的執行方式是指:
(A)將少年送至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
(B)令其在假日接受輔導
(C)令家長及少年犯到庭聽訓
(D)少年法庭觀護人定期與少年會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0973
統計:A(128),B(69),C(6),D(358),E(0)

用户評論

小ㄇ想成為社工師】評論

少年保護官應告少年以應遵守之事項,與之常保接觸,注意其行動,隨時加以指示;並就少年之教養、醫治疾病、謀求職業及改善環境,予以相當輔導。

小日丙】評論

保安處分是屬於刑法刑罰學中以替代自由刑之方式,避免犯罪行為人再犯措施的總稱,例如要求犯罪人進行強制治療,或是將犯罪之青少年交付保護管束。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處分有:感化教育、保護管束、安置輔導、假日生活輔導資料取自http://uld.judicial.gov.tw/?struID=35&cid=141&selectID=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