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刑事訴訟法第 155 條第 2 項規定:「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學說謂之為「嚴格證明法則」。但依實務見解,法院為下列何項判斷時,並不適用上述法則?
(A)起訴之犯罪事實
(B)犯罪所得之沒收事實
(C)加重結果犯之事實
(D)有罪之犯罪事實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14),B(18),C(7),D(3),E(0)

用户評論

derek801204】評論

犯罪所得之沒收性質類似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非屬刑罰,自不適用嚴格證明法則,僅需自由證明為已足

Sue Jheng】評論

第 38-2 條

Majie Chen】評論

108年初等考試-法學大意【108初-法大】41 刑事訴訟法第 155 條第 2 項規定:「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學說 謂之為「嚴格證明法則」。但依實務見解,法院為下列何項判斷時,並不適用上述法則? (A)起訴之犯罪事實 (B)犯罪所得之沒收事實 (C)加重結果犯之事實 (D)有罪之犯罪事實答案:(B)比較類題103年警大二技-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03警大二技-刑法/刑訴】36.下列何種事實必須經嚴格證明? (A) 不法構成要件的事實(B) 阻卻違法事由的事實 (C) 用以彈劾證據信憑性的事實(D) 違法搜索的事實 (E) 羈押要件的事實答案:(A)(B)以下選項為適用「嚴格證明法則」之事實【108初-法大】(B)犯罪所得之沒收事實【103...

Ben】評論

ACD屬於犯罪事實之判定,應採嚴格證明法則B犯罪所得之沒收性質上屬類似不當得利之平衡措施,非屬刑罰,不適用嚴格證明法則,僅需自由證明為已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