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大眾捷運法規定,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報備一次?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九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1),C(2),D(0),E(0)

用户評論

sces4602】評論

依照大眾捷運法 第35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不定期視察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必要時得檢閱文件帳冊;辦理有缺失者,應即督導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