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銀行業下列何者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
(A)總稽核
(B)總經理
(C)法令遵循主管
(D)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2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辰辰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

【用戶】陳姿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8條第3項: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理)事長(主席)、總經理、總稽核(稽核主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聯名出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附表),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揭露於該機構網站,並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用戶】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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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第8條第3項: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總經理應督導各單位審慎評估及檢討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理)事長(主席)、總經理、總稽核(稽核主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聯名出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附表),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揭露於該機構網站,並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