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y Hsu】評論
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不管部會政務委員、台灣省省主席、省府委員、省諮議員(憲法第56條、憲增第9條)
【Yi Jhen Huang】評論
這些傢伙也賺太大了吧!簡任耶!
【Wei】評論
附註(補充上述)省政府委員9人連同省諮議員21~27人都為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Zoey Hsu】評論
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不管部會政務委.....
【努力快快上岸的養如】評論
有爭議?好像實際上法條也沒規定清楚吧!
【我會上榜】評論
感覺題目有點爭議...或許可增加(E)以上皆是?或是在題目前面增加,"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
【努力快快上岸的養如】評論
我是建議不用修正啦背這個比較實在實務上和學理上常常不一樣下次考說不定還是這答案為主而且說真的也不是沒有法源只是變成他說怎麼都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20 條一級機關置幕僚長,稱秘書長,列政務職務;二級以下機關得視需要,置主任秘書或秘書,綜合處理幕僚事務。一級機關得視需要置副幕僚長一人至三人,稱副秘書長;其中一人或二人得列政務職務,至少一人應列常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