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債權人甲和債務人乙約定中午 12 時交付 A 物,乙雖遲到 30 分鐘,但其交貨無礙於甲的利益,甲拒絕受領,請問甲的行為有違下列何種原則?
(A) 誠實信用原則
(B)平等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私法自治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4583
統計:A(354),B(26),C(106),D(21),E(0)

用户評論

Damaris】評論

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本規定之內涵即為誠信原則。誠信原則乃斟酌事件之特別情形,衡量雙方當事人之利益,使其法律關係臻於公平妥當之一種法律原則。乙短暫遲到並無損甲之利益,甲拒絕受領之手段反而使雙方都蒙受不利,違反誠信原則。第 14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