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文格式中,有關期望及目的用語,下列選項,不恰當的是:
(A)於平行文時,用「請查照」
(B)於上行文時,用「請鑒核」
(C)於上行文時,用「希轉行照辦」
(D)於下行文時,用「希辦理見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7681
統計:A(9),B(4),C(490),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專有名詞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期望 +目的語請 鑒核 請 核示 請 鑒查 請 核備 請 備查請上級機關或首長查核、指示使用。凡期望對方作為或不作為必用「請」,下空一格(挪抬),再接目的語。 鑒核:審核後作可否的決定。 核示:審核後作可否的表示,與鑒核相同。 核備:用於事後陳報備查。 簽稿併呈,請 核示簽與函稿併呈時在主旨的請示語及結束語。請 查照 請 辦理惠復 請 查明惠復 請 查照轉知 請 轉行辦理請平行機關知悉辦理時用。查照:查知+照辦。 照辦:照案辦理。 請(希) 查照 請(希) 照辦 請(希) 辦理見復 請(希) 查明見復 請(希) 查照轉知(轉行、轉告) 請(希) 轉行照辦請下級機關知悉辦理時用。過去上級對下級期望語常用「希」,近年均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