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16580】評論
為了交付才收集,所以收集這個行為就已經被交付吸收,所以僅以「交付」論罪,但不代表「收集」的這個行為就不犯法至於「不能置而不論」,要「怎麼論」,可能要去看後來怎麼判?
【此師非彼濕,我濕故我師】評論
老衲想問「倘若,A製造假美元而交付不知情B」,A罪吸收怎麼看呢?
【Larkin】評論
回17F52 年台上 字第 232 號
【今年必上】評論
回17偽造有價證券罪!貨幣、有價證券:偽造/變造行使/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