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此師非彼濕,我濕故我師】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3 甲連續在網路上發佈指責謾罵乙之言論長達數個月,乙想對甲提出告訴,其法定 6 個月告訴期間如何計算?(A)自乙知悉甲第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B)自乙知悉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評論內容】

釋108所指的「發生連續狀態而告訴期已屆滿,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終了起算」

題目只有強調連續狀態(長達數月),屆滿與否隻字未提,當然也沒提到乃出自釋108。

只能說題目顯有瑕疵...

【評論主題】23 甲連續在網路上發佈指責謾罵乙之言論長達數個月,乙想對甲提出告訴,其法定 6 個月告訴期間如何計算?(A)自乙知悉甲第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B)自乙知悉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評論內容】

釋108所指的「發生連續狀態而告訴期已屆滿,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終了起算」

題目只有強調連續狀態(長達數月),屆滿與否隻字未提,當然也沒提到乃出自釋108。

只能說題目顯有瑕疵...

【評論主題】38 目前推行之「以房養老」政策,主要是運用下列何種權利的設定,予以達成?(A)抵押權 (B)典權 (C)地上權 (D)不動產役權

【評論內容】匪夷所思的一項政策,難以置信的是不會理財還買房的人

【評論主題】25.憲法第 150 條規定: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其目的在於:(A)急難救助 (B)救濟失業 (C)協助還款 (D)創業補助

【評論內容】

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使更多人貸款創業產生許多職缺救濟失業

【評論主題】23.警察甲偽裝成酒客至夜店消費,與疑似藥頭的乙攀談套話,錄下乙交易毒品的方式,後來乙因販毒被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之對話錄音,因屬警察辦案技巧之運用,其取得之自白均可作為證據(B)甲與乙

【評論內容】

老衲見地為「自白為合法有證據能力之證據須符任意性;欲付其罪須其他事實佐證始得,然已違自白任意性故不討論到得否事後補充或非惡意或是否自由意志等問題。」

有錯請指正,也企盼各路英雄相助

【評論主題】31 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一子丙,丙 6 歲時甲、乙離婚,協議乙女任丙之親權人。又過 2 年,乙女與丁男結婚,丁男與丙之關係為何?(A)無親屬關係 (B)一親等直系血親 (C)一親等直系姻親 (D)二親

【評論內容】

丁男(同母之異父)經收養才會由「一等姻親」轉為「一等血親(擬制血親)」

9F施主,

都已經是「生母」,為什麼還需要收養自己的小孩呢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人未曾擔任過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A)陳德銘 (B)唐樹備 (C)汪道涵 (D)陳雲林

【評論內容】

共同考科出這種題目不太講理,

相信該次考生看到這題八成用矇的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種契約的生效,須以當事人之一方就標的物有處分權為必要?(A)買賣契約(B)租賃契約(C)抵押權設定契約(D)贈與契約

【評論內容】

老衲是這麼記...

倘若今天連不動產所有權(處分權)都沒有的人

還能將我的不動產設抵押權給他人

這...也誇張了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9 條之「納稅」範圍?(A)遺產與贈與稅 (B)田賦 (C)綜合所得稅 (D)空氣污染防制費

【評論內容】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係主管機關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條授權訂定,依此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性質上屬於特別公課,與稅捐有別。惟特別公課亦係對義務人 課予繳納金錢之負擔,其徵收目的、對象、用途自應以法律定之,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者,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標準,亦為憲法之所許。上開法條之授權規 定,就空氣污染防制法整體所表明之關聯性意義判斷,尚難謂有欠具體明確。又已開徵部分之費率類別,既由主管機關依預算法之規定,設置單位預算「空氣污染防 制基金」加以列明,編入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與憲法尚無違背。有關機關對費率類別、支出項目等,如何為因地制宜之考量,仍須檢討 改進,逕以法律為必要之規範。至主管機關徵收費用之後,應妥為管理運用,俾符合立法所欲實現之環境保護政策目標,不得悖離徵收之目的,乃屬當然。

【評論主題】8 預算案應由下列何者提出於立法院?(A)審計部 (B)行政院 (C)監察院 (D)財政部

【評論內容】

行前三預立,

行後四決監;

監核三報立。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不是「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被告」的原因?(A)居無定所 (B)正在逃亡中(C)根據事實,有勾串證人的行為 (D)有犯罪嫌疑

【評論內容】

這題有些瑕疵...四個選都無法單獨成立..不過國考就是這樣..

典委不是全能,所以只能選最有可能的答案...

【評論主題】23 甲連續在網路上發佈指責謾罵乙之言論長達數個月,乙想對甲提出告訴,其法定 6 個月告訴期間如何計算?(A)自乙知悉甲第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B)自乙知悉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評論內容】

釋108所指的「發生連續狀態而告訴期已屆滿,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終了起算」

題目只有強調連續狀態(長達數月),屆滿與否隻字未提,當然也沒提到乃出自釋108。

只能說題目顯有瑕疵...

【評論主題】【題組】 ⑹證明平衡時,K=kf / k r。K 是平衡常數,而 kf 和 kr 是正向和逆向反應之反應速率常數。(4 分)

【評論內容】

有道理,只是若照這樣說,法條所呈現意思成「原則:裁前強調;例外:起前強調」

而選項稍嫌瑕疵...

感謝F17討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