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舒語】評論
下列地區之郵件,中華郵政公司得不按址投遞,並公告之: 一、 深山。 二、 孤島。 三、 羊腸小道在二公里以上,非郵路所必經之地區。 四、 偏遠地區住戶或村落,平均一個月郵件不足四十件者。 五、 其他因交通不便,投遞顯有困難,經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之特殊 區域。 前項不按址投遞郵件之投遞方式,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
【林舒語】評論
報值包裹、保價郵件、代收貨價郵件及印刷物之收件地址為按址投遞區域者,郵局應按址投遞。但報值、保價及代收貨價金額達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或同日同一收件人之印刷物總重量超過五公斤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前項郵件應繳貨價、關稅或其他費用者,於繳清後,始予遞交。
【林舒語】評論
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一、 破損須當面開驗。 二、 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三、 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 四、 應交付其他費用。 五、 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