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衝衝虎】評論
(A)第 17 條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B)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C)第 13 條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D)第 16 條有下列.....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B)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
【tuohuan】評論
行政訴訟法15-1條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