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關於行政訴訟管轄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B)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專屬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C)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D)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直接上級行政法院依當事人之聲請,應指定管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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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Roy衝衝虎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第 17 條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B)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C)第 13 條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D)第 16 條有下列.....看完整詳解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15-1條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用戶】Roy衝衝虎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第 17 條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B)第 15-1 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C)第 13 條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D)第 16 條有下列.....看完整詳解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15-1條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