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行政法規變更與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者,期滿後變更仍受信賴保護原則拘束
(B)經變更之原法規有明顯違反上位規範者,即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C)解釋性行政規則因主張權益受害者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D)法規適用對象僅對法規存續有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者,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小郁】評論

行政法規除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期滿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固得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惟應兼顧規範對象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而給予適當保障,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o831121o83112】評論

大法官釋憲 釋字第 525 號節錄:除(A)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B)(C)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D)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ckvhome】評論

(A)行政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者,期滿後變更不受信賴保護原則拘束(參釋字第525號、第717號)(B)經變更之原法規有明顯違反上位規範者,即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參釋字第525號) (C)解釋性行政規則因主張權益受害者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參釋字第525號) (D)法規適用對象僅對法規存續有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者,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參釋字第5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