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何人無權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A)受判決人之原審辯護人
(B)管轄法院之檢察官
(C)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
(D)受判決人之配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4023
統計:A(1225),B(165),C(92),D(56),E(0)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第 427 條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第 428 條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得由管轄法院之檢察官及自訴人為之;但自訴人聲請再審者,以有第四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情形為限。自訴人已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為前項之聲請。

娃娃】評論

刑事訴訟法§427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 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 二、受判決人。 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 刑事訴訟法§428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聲請再審,得由管轄法院之檢察官及自訴人為之;…自訴人已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為前項之聲請。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27條 (聲請再審權人-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刑事訴訟法 第五編再審 相關法條

胡愛晏】評論

已死之人還有法定代理人嗎?

綠谷出久】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27條 (聲請再審權人-為受判決人利益)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snoopy75smb】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 427 條 (聲請再審權人-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