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乙結婚,育有一子丙。今甲與其父丁同搭機,遭遇空難同時死亡。丁遺有財產 1,000 萬元,甲並無其他兄弟姊妹,乙得繼承多少遺產?
(A)乙得獨得 1,000 萬元
(B)乙與丙各得繼承 500 萬元
(C)乙不得繼承,丙獨自繼承 1,000 萬元
(D)乙與丙,皆不得繼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2),D(2),E(0)

用户評論

Wazowaski】評論

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stupid kitten】評論

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之分配、除外規定及請求權行使之時效)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