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額之敘述,何者正確?
(A)營利事業持有之短期票券發票日在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以後者,其利息所得不計入營利事 業所得額課稅
(B)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應計 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C)自 100 年度起,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經營海運業務之營利事業,符合一定要件,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其海運業務收入得選擇按船舶淨噸位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
(D)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 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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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Bess】評論

(A)所得稅法24營利事業有第十四條第一...

可以的!】評論

A)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持有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所獲配之利息所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五十條第三項分離課稅之規定。B)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