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i Lin】評論
請求權 最長15年
【偽課員】評論
4 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若被害人不知有損害賠償義務人,則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幾年不行使即消滅? (A)二年(B)五年(C)十年(D)十五年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紫炎風】評論
回樓上,契約關係就不一定侵權行為,他是以標的金額來劃分請求權年限,最高的確是15年
【紫炎風】評論
我國常見的不行為請求權包括: 1.絕對權侵害的防止對象(例如民法第18條人格權、民法767所有權、民法962占有利益 2.無體財產權侵害的防止對象(例如專利法第84條第一項後段、商標法第61條第一項後段、著作權法第84條第一項後段) 3.容忍義務者:袋地通行權、管線安設 4.競業禁止條款之被禁止者 5.當事人特約的不行為義務:種類繁多不及備載 二、違反不行為義務的法律效果: 1.債務不履行、後契約義務的違反 2.物上請求權 3.不當得利 4.侵權行為 三、不行為請求權的強制執行: 若是經過法院確定終局判決,債權人執此執行名義對義務人向執行法院為強制執行之聲請時,執行法院應依照強制執行法第5條、129條程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