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n Wang】評論
是民法第99條嗎?第99條(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是不是這樣解釋的???甲向乙說:乙考上高考時,甲即送乙汽車一部,乙感謝再三 (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詹 姆士】評論
可是民法408條不是說交付前、未公證贈與、非履行義務贈與,得取消贈與嗎 ...???
【Blair Cheng】評論
to 2F :應該是說這題問的是甲乙間的贈與契約,題目中看不出甲有撤銷的意思,然後A選項又明顯的最正確,所以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