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向乙表示,若乙考上機車駕照即贈與機車一部,但乙早已取得機車駕照,對於該附停止條件的贈與契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條件早已成就,故贈與契約自始無效
(B)視為無條件,該贈與契約有效
(C)因條件早已成就,故甲得撤銷
(D)因條件早已成就,故贈與契約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4713
統計:A(140),B(459),C(40),D(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形成權、效力未定

用户評論

Dongshen Wang】評論

99III 依其特約?

gigi】評論

為何不是意思錯誤,而得撤銷呢?民88: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陽光】評論

贈與契約有效,也得撤銷,有其先後順序甲信其乙未考上機車駕照,而與乙訂立附停止條件之贈與契約?這樣可能不太合理,且錯誤之撤銷還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行使,故應選擇最適當的選項(B)視為無條件,該贈與契約有效惟甲得依民法第408條規定,在贈與物未移轉前,且該贈與未經公證或無履行道德上義務,得將其契約撤銷。

jimmin0620】評論

以既成之確定事實為條件者.....看完整...

范威邦】評論

已經提早達成契約 故仍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