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二條妨害營業信譽之行為,應具備之要件,下列何者不包含?
(A)需為競爭之目的
(B)陳述或散布不實之情事
(C)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
(D)客觀上應有故意之意思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2334
統計:A(226),B(6),C(3),D(2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平、公平、公平
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建議修改為D+1
【用戶】芋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 (營業誹謗)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用戶】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建議修改為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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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 (營業誹謗)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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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24 條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建議修改為D+1
【用戶】芋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 (營業誹謗)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