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評論
政府採購施行細則第74條:決標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 評審委員會,其成員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就對於採購標的之價格具有 專門知識之機關職員或公正人士派兼或聘兼之。 前項評審委員會之成立時機,準用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有關底價之訂定 時機。 第一項評審委員會,機關得以本法第九十四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採購法 第 46 條機關辦理採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訂定底價。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前項底價之訂定時機,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開招標應於開標前定之。二、選擇性招標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開標前定之。三、限制性招標應於議價或比價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