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欲拋棄其房屋之所有權,應如何使之發生法律上效力?
(A)拋棄占有
(B)以書面向地政機關申請塗銷登記
(C)由法院公證
(D)登報公開表示拋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1425
統計:A(34),B(759),C(44),D(5),E(0)

用户評論

失敗不是世界末日,放棄才是】評論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