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Funny】評論
(A)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不當論 (以違法論)(B)辦理行政訴訟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亦為行政訴訟法所稱之行政法院 (C)行政訴訟法所稱之行政訴訟,指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 (D)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 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 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E)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
【Sherlock Luo】評論
n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n,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n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n踰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