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為保障旅客權益,旅行業有何項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
(A)旅遊糾紛
(B)受罰鍰處分
(C)保證金被法院執行
(D)經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除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3636
統計:A(0),B(3),C(4),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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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咪問號???】評論

發展觀光條例§43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一、保證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者。二、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者。三、自行停業者。四、解散者。五、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六、未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