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對於違反者之處罰,下列何者正確?
(A)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 5 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百
(B)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C)對於違反者之處罰,不用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而係直接由(原)服務機關認定之
(D)其領取之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用追繳註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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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3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6項、第7項、第8項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A),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職、伍)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B)以下罰鍰。前項處罰,應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C)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其領取之獎、勳(勛)章及其執照、證書,應予追繳註銷。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D)

【用戶】:3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6項、第7項、第8項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A),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職、伍)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B)以下罰鍰。前項處罰,應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C)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其領取之獎、勳(勛)章及其執照、證書,應予追繳註銷。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D)

【用戶】jgvyt513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91(A)...

【用戶】jgvyt513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91(A)...

【用戶】:3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6項、第7項、第8項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A),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職、伍)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B)以下罰鍰。前項處罰,應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C)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其領取之獎、勳(勛)章及其執照、證書,應予追繳註銷。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D)

【用戶】我要考上移民官!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91(A)50%~100%(B)200萬~1000萬(C)處罰,應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 第 91 條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或第九項行政院公告之處置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具有第九條第四項第四款身分之臺灣地區人民,違反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者,(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第八項規定,應申報而未申報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九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