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筆】評論
第2條各級主管機關有內政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基隆市政府為縣市政府
【Kuan Yuan Che】評論
第 76 條
【Iris Yeh】評論
沒有台東市政府及彰化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而非行政院故答案為C
【Chamy】評論
解答錯誤請指正,感謝!! 戶籍法第76★: ...
【阿立】評論
戶籍法第76條: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戶籍法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B);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直轄市:六個,分別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省轄縣:十三個,分別為新竹縣、苗栗縣.....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