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156 條第 2 項之規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依據。此規定係落實下列何種原則?
(A)迅速審判原則
(B)不告不理原則
(C)當事人地位對等原則
(D)實質真實發現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6749
統計:A(19),B(37),C(241),D(1641),E(0)

用户評論

陳美】評論

實質真實發現原則→不受被告人認罪的約束,即使被告人己經認罪,法院仍需調查必要的證據,確認該供述的真實性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所以被告的自白不能當唯一證據阿 幹嘛又跳回問題

初拔傅】評論

請問是否與 "不自證己罪" 有關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