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下列何者,非屬裁判離婚之例示事由?
(A)有不治之惡疾
(B)重婚
(C)結婚後成為殘廢者
(D)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 6 個月確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1496
統計:A(32),B(301),C(1045),D(226),E(0)

用户評論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自編-「離婚必成七字訣」:配偶直親互為虐,密婚偷情不堪虐;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最佳解不得不讚一個,太太太強了!

derek801204】評論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