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萱】評論
1073-1條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我是小安】評論
禁止收養直血/姻親 旁血6親等輩分不相當總不能讓一個年紀比較大的人叫比較年紀比較小的人 爸爸吧xD 旁姻5親等不能結婚直系血/姻親 旁血6親等PS 收養 4 / 6 血親 可以 旁姻5親等輩分不相同同輩分可以 大哥 取 小弟的婆 曾經 直系血/姻親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輩分不相當--同輩或隔一輩(阿公和我)輩份相當--鄰輩(爸媽和我)不得收養為養子女:(輩分不相當=同輩或隔輩)一、直系血親。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不得結婚︰(輩分不相同)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消滅後/終止收養適用)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snoopy75smb】評論
收養旁系血親輩分不相當一收(6筆劃,6親等內不得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