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各項身心障礙幼兒的輔具中,何者不是由教育主管機關提供?
(A)助聽器
(B)擺位椅
(C)重力背心
(D)調頻系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4444
統計:A(58),B(4),C(14),D(14),E(0)

用户評論

jennyyyy】評論

助聽器購買時有補助,但沒有出借項目~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學校(園)及機構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視身心障礙學生教育需求,提供可改善其學習能力之教育輔助器材,包括視覺輔具、聽覺輔具、行動移位與擺位輔具、閱讀與書寫輔具、溝通輔具、電腦輔具及其他輔具。學校(園)及機構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視身心障礙學n生教育需求,提供可改善其學習能力之教育輔助器材,包括視覺輔具、聽n覺輔具、行動移位與擺位輔具、閱讀與書寫輔具、溝通輔具、電腦輔具及n其他輔具。

努力再努力】評論

幫解鎖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修正條文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二 條 各級學校、幼兒(稚)園、托兒所及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園、所)及機構),對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之提供,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第 三 條 前條所稱教育輔助器材,包括輔助科技設備(以下簡稱輔具)及無障礙器材,其內容如下:一、輔具:指視覺輔具、聽覺輔具、行動移位與擺位輔具、閱讀與書寫輔具、溝通輔具、電腦輔具及其他改善身心障礙學生能力之輔具。二、無障礙器材:指點字、放大字體與有聲書籍及其他點字、觸覺式、色彩強化、手語、數位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使用之學習材料。對於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