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8查核金額以上之標案,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應辦理工程查核之件數以不低於何種比率為原則?
(A)其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之百分之二十。
(B)其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之百分之三十。
(C)由其設立機關自行訂定之比率。
(D)由主管機關每年訂定之比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676
統計:A(100),B(23),C(4),D(6),E(0)

用户評論

飛鴻】評論

依據 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四條查核小組每年應辦理工程查核之件數如下:一、查核金額以上之標案,以不低於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之百分之二十為原則,且不得少於二十件;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二、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標案,以十五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十五件者,則全數查核。三、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標案,以二十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前項各款之查核件數,必要時得經查核小組設立機關首長核准予以調整,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candy0973】評論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4查核小組每年應辦理工程查核之件數如下:  一、查核金額以上之標案,以不低於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之百分之二十為原則,且不得少於二十件;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二、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標案,以十五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十五件者,則全數查核。三、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標案,以二十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前項各款之查核件數,必要時得經查核小組設立機關首長核准予以調整,並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