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1 人,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任期1 任為幾年?
(A)6 年
(B)5 年
(C)4 年
(D)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1234
統計:A(39),B(34),C(6437),D(2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法)、運動心理學三碼模式、國教階段校長任期-國民教育法第九條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校長一任為四年,到第二任時,可以做一半就調動...
【蘇建誠】評論
新北市平地的學校校長任期為4年一任,山地、偏遠的學校校長任期為3年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