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Gin Lin】評論
日本與德國為內閣制一、國家元首(虛位),職權有: (一)首相任命權(依據國會多數同意) (二)閣員任命權(依據首相提名) (三)公布法律 (四)宣告解散國會(依據首相決定)二、首相,職權為: (一)組閣權 (二)解散國會(無需副署) (三)主持內閣會議 (四)決定政策(需副署)與執行 (五)監督行政官員施政 (六)指揮黨籍成員投票三、而行政與立法關係在內閣制之下有結合易有對抗之處: (.....看完整詳解
【小小】評論
「德國聯邦總理為聯邦政府的領導人,由聯邦議院選出。總理對聯邦議院負責。總理在四年任期內,除非聯邦議院已決定繼任人選,否則不能免除其職務。現今日本不再以君主制、民主制來加以區分,在政治學和法學上,更多的是稱其為民主主義國家日本是一個內閣制國家,政府體制以日本憲法為基礎,並有一個兩院的議會。對議會負責的行政建構包括了一個由內閣總理大臣和各省國務大臣組成的內閣。總理大臣必需是議會成員,並由其他議員選舉產生。大多數閣員也必需是議會成員。
【1000005086286】評論
所以元首不等於首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