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ohuan】評論
給付行政給付行政之實施方式,行政機關得以公法形態為之,透過公權力之行使而達成行政任務;亦得以私法形態為之,例如與人民簽訂私法契約提供貸款。高法院80年度臺上字第525號判決公權力行為係指公務員居於國家機關之地位,行使統治權作用之行為而言;並包括運用命令及強制等手段干預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行為,以及提供給付、服務、救濟、照顧等方法,增進公共及社會成員之利益,以達成國家任務之行為 釋字540號 國家為達成行政上之任務,得選擇以公法上行為或私法上行為作為實施之手段。其因各該行為所生爭執之審理,屬於公法性質者歸行政法院,私法性質者歸普通法院釋字443號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解題】給付行政屬於私經濟行政範疇 → 錯誤 → 得以公法形態為之,亦得以私法形態為之 → 其中「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