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如遭受歧視,導致其權利受不法侵害者,應自知悉受歧視,而致其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算,至遲幾個月以內,以書面提出申訴?
(A) 2
(B) 3
(C) 4
(D) 6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4762
統計:A(55),B(9),C(0),D(8),E(0)

用户評論

【用戶】2017移民一定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3申訴之提起,應自知悉受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為之。但侵害發生已逾一年者,不得提起。前項申訴之提起,以主管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但以掛號郵寄方式向主管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