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哥】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104條(審計長之任命)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相關解釋】釋357號
【鬼斗哥】評論
行政-總統直接指定。。立法-人民直選。。司法考試監察--全部都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要讀就讀全套
【月(つき)】評論
另外補充~考試委員任期也是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