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縣政府 A 未設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對於該縣內公立學校辦理採購案之申訴事件,應如何處理?
(A)委請教育部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
(B)委請內政部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
(C)委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
(D)委請監察院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76條: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