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o】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snoopy75smb】評論
不信任案一行政院長辭職一案(10筆畫,10日)不信任案一立院解散重新選舉一任(6筆畫,60日)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1/3(B)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應於七十二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72小時、48小時(C)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10日內
【李逍遙】評論
◎6.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下列有關我國不信任案制度設計的敘述,何者正確? (D)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B)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72小時後,應於七十二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3天的冷卻期,2天內記名投票。(C)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二十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Jeff.Lee】評論
回樓上,72小時是讓大家冷靜,冷靜後,48小時內做出決定口訣:三三二二十六十三分之一連署→三天後→兩天內記名投票→二分之一通過→十天內辭職、解散國會→六十天內重選立委
【OAOA現在就是永遠】評論
個人記法:332211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3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3天)後,應於四十八小時(2天)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2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公園茶裏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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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17240】評論
(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3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B)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C)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D)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