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smine Yang】評論
訴願人即為當事人,由當事人決定處分,撤銷訴訟為一處分-又叫處分權主義
【Aria Lin】評論
【職權主義】是由法院依據本身職權之發動,依職權進行審判,不受當事人意思決定之影響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訴願法第60條(撤回訴願):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訴願經撤回後,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