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高雄市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兼任輔導教師在國民小學每週減授二節至四節,在國民中學每週減授六節至十節,並以不超鐘點為原則。
(B)兼任輔導教師以負責初、二級預防工作為原則。
(C)輔導教師每年輔導知能在職教育進修時數應達八小時。
(D)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或組長兼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8736
統計:A(256),B(272),C(1368),D(597),E(0)

用户評論

Chia-yi Chen】評論

整理學生輔導法第十四條歡迎再補充 辦理單位參加人員總時職前基礎培訓課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四十小時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至少三小時在職進修課程 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每年至少十八小時

Yiwen Liu】評論

原來主任和組長不能當兼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