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最後一次】評論
(A)屬於法規命令之性質內部規範 (B)由內政部所發布 內政部警政署(C)對外具有拘束人民自由權利之直接效力 內部規範,所以對外沒有效力(D)現場參與人數多寡亦屬警察審酌用槍之情形 三、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槍械,應就現場所認知之全般情況,審酌下列情形綜合判斷:(一)使用對象:1.暴力行為或犯罪危害程度。2.持有武器或危險物品種類。3.有無使用酒類或毒品。4.當時心理及精神狀態。(二)現場參與人數多寡。(三)現場人、車及建築物等密集程度。(四)使用其他非致命性武器或攔截圍捕等替代方式之可行性。(E)該規範包括有警察得持槍警戒、得鳴槍制止及得逕行射擊之規定 懶的放上來,想看自已可以去看有三項多款的規定
【余孟寰】評論
請問樓上出處 感恩喔
【Smilefresh Wu】評論
A 行政命令B 警政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