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下列有關旅行業繳納保證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種旅行業保證金須以支票繳納
(B)乙種旅行業保證金遭強制執行後,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補繳
(C)甲種旅行業與乙種旅行業每一分公司所繳納之金額相同
(D)綜合旅行業名稱變更,至少需於變更後2年,才有機會繳納十分之一之保證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7395
統計:A(4),B(32),C(9),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58 條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規定繳納保證金之旅行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同款第一目至第五目規定金額繳足保證金:一、受停業處分者。二、保證金被強制執行者。三、喪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觀光公益法人之會員資格者。四、其所屬觀光公益法人解散者。五、有第十二條第二項情形者。

【用戶】Atticus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選項(B)第 45 條旅行業繳納之保證金為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後,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 (一) 目至第 (五) 目規定之金額繳足保證金,並改善業務。

【用戶】Sonia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 旅行業保證金應以銀行定存單繳納之。